《申根协定》,亦称《申根协议》、《申根公约》或《神根公约》,最早于1985年6月14日由5个欧盟国家德、法、荷、比、卢在卢森堡的一个小城市申根签署。该公约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申根公约的成员国亦称“申根国家”或者“申根公约国”,成员国的整体又称 “申根区”。申根公约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即在七个成员国中的六个国家之间取消边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员国有效签证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员国境内自由流动。根据该协定,旅游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国的有效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参观。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办以下任意一国的签证即可畅行申根地区。(注:英国、爱尔兰非申根成员国,需单独另行办理签证,目前“申根区”由25个成员国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