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典驻华大使馆

    瑞典驻华大使馆

      地址:东直门外大街 3 号。

      电话(Tel):65329790。

      传真(Fax):65325008。

      贸易处: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5 号中青旅大厦 6 层 609 室;电话:5815 6006;传真:5815 6223。

  • 瑞典驻上海总领事馆

    瑞典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1521-1541室。

      电话:021-53599610。

      传真:021-53599633。

      领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

  • 瑞典驻香港总领事馆

    瑞典驻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6号,东亚銀行港湾中心25楼2501室。

      电话:+852 2521 1212。

      传真:+852 2596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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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须知

签证入境   瑞典是申根协议国家。申根签证一次签发的停留期一般不超过90天。前往申根区时,中国公民应向主要目的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如无法确定主要目的国,则应向停留时间最长的国家驻华使领馆递交。各申根协议国访问时长相等时,应向第一入境国驻华使领馆递交。   前往瑞典观光旅游、商务访问、参加会议、探亲访友或过境的中国公民应提前办妥入境签证。申办申根签证(短期),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居民需向瑞典上海签证中心递交签证申请;广东、福建、广西和海南居民需向挪威驻广州总领事馆(代管)递交;大陆其他地区居民可向瑞典北京签证中心递交。 申请瑞典国家签证(D签证)应直接向瑞典驻华大使馆递交。   申请人递交申请至少提前15个自然日,但不超过3个月,需本人亲自递交。签证审核时间通常为15个自然日(不包括递交当日)。此外,申请人必须办理涵盖在申根区内全部停留期间、投保金额至少为3万欧元的旅行保险(直至离开申根区当日欧洲当地时间晚24:00整)。自申根国入境时,应随身携带保单原件以备边防检查。   特别提示:英国非申根协议国,凡中国公民自英国途经瑞典转机,须事先办妥申根签证。 海关防疫   瑞典根据欧盟有关法律实行较为严格的海关查控。中国公民在瑞典旅行期间所需衣物及照相机等个人自用物品可免关税入境。乘坐飞机或轮渡自欧盟区外入境瑞典,随身携带物品(不包括酒精及烟草)金额不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