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兰驻华大使馆

    荷兰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河南路4号。

      邮编:100600。

      电话:0086-10-85320200。

      传真:0086-10-85320300。

      电子邮箱: pek@minbuza.nl

      网址:

  • 荷兰驻上海总领事馆

    荷兰驻上海总领事馆

      领区: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和浙江省。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东银中心B塔10楼。

      邮编:201103。

      电话:0086-21-22087288。

      传真:0086-21-22087300。

      电子邮箱:sha@minbuza.nl

    荷兰驻广州总领事馆

    荷兰驻广州总领事馆

      领区: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208号粤海天河城大厦34楼。

      邮编:510620。

      电话:0086-20-38132200。

      传真:0086-20-38132299。

      电子邮箱:

    荷兰驻香港总领馆

    荷兰驻香港总领馆

      领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地址:Suite 5702 (57th Floor), Cheung Kong Center, 2 Queen's Road Central,Hong Kong SAR。

      香港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57楼5702室。

      电话:00852-2522 5127。

      传真:00852-2868 5388。

      电子邮箱:

    中国驻荷兰大使馆

    驻荷兰大使馆

      地址:Willem Lodewijklaan 10,2517 JT, The Hague,The Netherlands。

      电话:0031-70-3065061,0031-70-3065091(领事部)。

      传真:0031-70-3551651,0031-70-3065085(领事部)。

      电子邮箱:chinaemb_nl@mfa.gov.cn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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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须知

    签证入境
      荷兰为申根协议国家。目前,无论持中国何种护照,到荷兰均需提前办好签证。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和浙江省的居民须在荷驻上海总领事馆申请签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居民须到荷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须在荷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事馆申请签证;中国其他地区的居民到荷兰驻华使馆(北京)申请签证。签证申请所需材料及其他详细信息可登录荷驻华使馆网站了解。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及荷皇家航空公司均开通了广州、上海、北京、成都至阿姆斯特丹的直飞航班。如果航班来自中国或来自非申根协议国家,中国旅客将需要通过海关办理入境手续。如果航班来自申根协议国家(如从法兰克福或巴黎转机),中国旅客将和其他欧盟成员国公民一样无需办理海关入境手续(因此前已在航班中转国办理了入境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公民过境申根协议国24小时内不出机场无需办理过境签证,但如果要连续过境两个申根协议国(如北京-阿姆斯特丹-巴黎-开罗),则被视为入境申根国家,须事先办妥其中一个国家的过境签证。
      临行前,应注意检查自己所持护照及签证的有效期,以避免在入境时遇到麻烦。在办理海关入境手续时,最好随身携带与行程有关的文件,如邀请函、访荷日程、邀请方联系方式等。离开荷兰时,只要签证不过期,海关人员在护照上盖上离境章后即可顺利...[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