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入境注意事项


签证入境
一、签证
目前,无论持中国何种护照,到西班牙均需提前办好签证。经西班牙前往第三国者,不论是否出机场,均需申办过境签证。西班牙在华现设有4个使领馆,即西驻华大使馆、驻上海总领馆、驻广州总领馆和驻香港总领馆。领事机构受理其领区内的签证申请。申请人持上海、浙江、江苏、江西或安徽户口(或已生效3个月以上的暂住证)的,应直接向西驻沪总领馆申办签证;申请人持福建、广东、湖南、广西、海南、贵州或云南户口(或已生效3个月以上的暂住证)的,应直接向西驻广州总领馆申办签证。持香港特区护照者可免签进入西班牙,并可最长停留3个月。
西班牙为申根协议国家,中国公民如只赴西班牙,可到西班牙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如同时前往多个申根协议国家,应向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申请;停留时间相同时,向前往的第一个国家申请。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就使用哪个国家的签证申请表。申根签证规定签证持有者一次连续停留不超过90天或每半年累计多次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原则上签证不得办理延期。超过90天的长期签证由申根协议各国颁发本国的国别签证。
截至2010年,申根协议国家包括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希腊、奥地利、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马耳他、瑞士、列支敦士登等26个国家。
二、入出境
入境西班牙须持赴西有效签证或西居留证,否则将被原机遣返。如获准的签证为单次入境,从西班牙之外的另一国家离开申根地区将需要提前获得该国家的相应签证。
三、特别提示
(一)配合检查。所办签证种类应与赴西意图相符。西班牙边检时可能会请您出示旅行的有关文件。如系短期商务访问,需准备好邀请信、回程机票等。如系来西工作,需提供西班牙居留证或西班牙相应机构盖章和登记的受聘工作和居留的批准文件、健康证明等。请点击这里,了解更多情况。入境时请主动配合西班牙边防部门的检查,如实说明情况,保证顺利成行。对外沟通时要注意保持冷静、理智,避免出现过激言行。当边检对您入境意图、停留时间、入境次数等有怀疑时,即使您已取得签证,边检也有权拒绝您入境并拒绝说明理由。
(二)谨慎签字。入境遇特殊检查时,如不懂当地语言,切忌随意点头应允或在文件上签字。可立即要求提供翻译或由亲友代行翻译。如被要求在文件上签字,应请对方提供中文版本,阅读无误后再做决定。如被拒绝入境,在等待其安排适当交通工具返回时,应要求其提供人道待遇、保障饮食、休息等基本权利。否则,应立即要求与中国驻西使领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