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入境注意事项


入境
(一)填写出入境卡
在飞机、轮船、火车车厢里或边防查验前在机场(或港口、车站)的大厅中填写好出入境卡。出入境卡(A表和B表)由入境人员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亲自填写,不懂俄语者可根据护照等证件资料用英文(拉丁字母)填写个人信息。
注意:外国公民在俄期间需妥善保管“出入境卡”,若不慎将“出入境卡”损坏或丢失,应在3日内向办理居留登记的移民部门声明,移民部门根据登记情况核查护照资料属实后补发出境卡副本。“出入境卡”与劳工卡、居住登记是完全不同的文件,不能互相替代。
(二)边防检查
将有效护照、签证及出入境卡交边防查验。查验后,边检人员将填好的出入境卡的A表收走,B表由填写人携带入境,入境后应妥善保管,出境时要将B表交予边检人员。
需要说明的是,拥有合法签证并不意味着一定能顺利入境。根据俄入出境法规定,俄边防官员有权询问拟入境者详情,如签证种类与入境目的不符,或对邀请单位存有疑虑,边防官员有权查询,甚至拒绝您入境。
若在机场边防遇阻扣,您应如实说明有关入境或过境事由,了解受阻原因,并及时联系邀请单位解决,如仍未获入境,可与中国驻俄使领馆联系,寻求帮助。领事官员将向有关当局了解情况并视情反映您的要求,或进行必要的交涉,但不能保证您一定会被放行。如您确违反了俄入出境法,您应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如确系受对方不公正对待,应注意收集并保存证据,记好事发时间、地点、所乘航班,走的第几号边防检查通道,查验人员的具体特征、性别、职衔、佩戴警号等,以便您及时投诉或日后通过法律程序处理,必要时,请将详细情况告知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
(三)领取托运行李
若长时间不见行李,可凭机票和行李票到行李问询处查寻。
注意:应备有邀请公司及联系人的电话,便于办理出关手续遇问题及时联系。
海关防疫
一、通关
(一)根据俄海关法和其他法律规定,入出境的旅客行李物品必须通过设有海关检查站的地点入境或出境,接受海关监管。旅客应按规定向海关申报。
(二)除法律规定免验者外,入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应交由海关按规定查验放行。海关以自用目的和合理数量为原则验放入出境旅客行李物品。
(三)旅客携有需申报的物品,应填写海关申报单,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如实申报其行李物品,报请海关办理物品入境或出境手续。
(四)旅客未携带需申报的物品,免填海关申报单,选择“绿色通道”通关。
(五)旅客携带油画出境时,需向海关提交俄文化部门开具的油画鉴定放行证明。
二、申报
旅客入出境携带下列物品应填写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一)一次性带入或带出价值10,000美元以上的现金、旅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
(二)携带自用物品价值总额超过1,500欧元或重量超过50公斤(不包括车辆),超过部分须按价值缴纳30%的关税,但不低于每公斤4欧元。
(三)18岁以上成年人每人携带酒精饮料不超过3升无需申报,超过3升但不多于5升,超出部分须根据海关和税收监管规定按每升10欧元的税率缴纳关税;
(四)各种形式的贵重金属和宝石,其他临时携带入出境的饰品除外;
(五)文物(画、雕塑、圣像、古钱币、勋章、纪念章和邮票等);
(六)放射性物品;
(七)濒危野生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八)无线电发射或接收技术设备,或其它组合和辅助机器(如:无线电话、无线电台、无线电导航系统、无线电测定器、有线电视系统和其它设备,射频超过9赫兹);
(九)用于生产和商业活动的物品;
(十)18岁以上成年人入出境携带以下物品超过限量:鲟鱼籽250克;雪茄烟50支;香烟200支;烟丝250克。
(十一)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应申报的物品。
三、禁止入出
禁止入出境物品如下:
(一)各种武器、弹药、军用弹头、军用设备、爆炸装置、核武器、化学武器、细菌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原材料和研制用的设备;
(二)麻醉品、精神药物、各种烈性毒药、吸食鸦片和大麻膏的工具、放射性及爆炸物品;
(三)对俄罗斯政治、经济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身体健康、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影片、录像带、光盘、手稿、唱片和其它录音、图画和造型物品,其中还包括散发性宣传法西斯、煽动社会、种族、民族、宗教敌意的物品;
(四)其他国家法律规定的禁止入出境物品。
四、海关处罚
2013年,俄罗斯出台《关于修改俄罗斯联邦打击非法金融交易法律文件》,根据关税同盟有关规定,自然人一次携带折合10000美元以下(含10000美元)的现金和(或)现金类凭证进出关税同盟关境无需书面申报,超过此数额需向海关书面申报。
(一)自然人携带折合10000美元以上的现金和(或)现金类凭证未申报进出关税同盟关境,但超额部分低于20000美元属行政违法,处超额部分1倍至2倍罚款;
(二)超额部分高于20000美元属刑事案件,其中低于50000美元属数额巨大,处超额部分3倍至10倍或被判罚人2年以下工资或其他收入数额的罚款,或处2年以下监禁或强制劳动;
(三)超额部分高于50000美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处超额部分10倍至15倍或被判罚人3年以下工资或其他收入数额的罚款,或处4年以下监禁或强制劳动。
(法条中“现金类凭证”包括旅行支票、期票、银行支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