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入境注意事项


签证入境   一、签证须知   中印之间没有互免签证协议。中国公民赴印不可办理落地签证。具体事宜可咨询印度驻华使领馆。   (一)常见签证种类   印度签证分为商务签证、会议签证、工作签证、项目签证、记者签证、就医签证、访问学者签证、学生签证、旅游签证和过境签证等。   (二)申办要求及流程   1、填写完整并签名的签证申请表格;   2、所有表格必须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   3、具备至少两张空白页的有效护照(到签证申请日至少六个月的护照有效期);   4、护照信息页和签名页的复印件各一张;   5、近期蓝底护照照片(4.5×3.5cm) ;   6、根据签证类型提供对应的支持材料。   (三)申办机关   印度境外的签证机关是印度驻各国使、领馆和高专署。印度国内的签证机关是印度外交部、内政部以及内政部下属的外国人管理处(Foreigners Regional Registration Office,以下简称FRRO)。印度各邦、市和各国际机场都设有FRRO。   印度驻华使、领馆仅直接受理外交、公务护照持有者的签证申请。所有因私普通护照持有者申请印度签证,均由印度签证申请中心代办。   印度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设有签证中心。印度驻上海和广州总领事馆领区以外持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应向北京印度签证申请中心申请签证。   印度内政部负责外国人签证延期及居留证等事宜。印度各国际机场的FRRO负责入出境检查并办理口岸签证。目前,只有极少数国家的公民可以办理印度的口岸签证。中国公民必须事先办妥签证后方可进入印度。 (四)注意事项   1、正确理解印度签证的有效期与停留期。印度签证的有效期指持证人可以进入印度并停留的最后期限,而停留期指持证人入境后可在印度停留的期限。印度签证一般不另外注明停留期。签证自签发之日起即生效。。如签证上加注了停留期限,则应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自入境之日起在印停留时间不能超过签证所注明的停留期。同时,无论是否已停够签证停留期所注明的时间,都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离开印度。。如签证上未注明停留期限,则表示签证的有效期与停留期一致,即在签证有效期内入境,之后可一直停留到签证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2、签证种类不能转换。入境印度后,不能申请转换签证种类。如需将商务或其他种类签证转换成工作签证,则必须回到中国,向印驻华签证中心重新提出申请。   二、入出境   在飞机上先填写入境卡、海关申报单,下飞机后跟着“ARRIVAL”标牌的指示行走,随后到移民局入境柜台,移民官员查验旅客签证后,如无问题会在护照上盖入境章。下一步是查看标志牌上所乘航班对应的行李传送带号码,然后提取行李。随后携带行李到海关查验处,将海关申报单和护照一并交给值班官员。出境时,先到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和行李托运手续,然后跟着“DEPARTURE”的标志行至移民局出境柜台办理出境手续,再进行安检,随后在所乘坐航班相应的登机口等候,最后登机。   注意事项:保存好入境卡(Embarkation card),在离境时出示;进入印度机场时须提交机票或者机票订单供查验。如有困难或投诉,在新德里国际机场请打机场移民局电话:0091-11-2569 6075(入境);0091-11-2565 2389/2565 2011转2551(离境);德里移民局电话0091-11-2671 1348;E-MAIL:frrodelhi@hotmail.com。   三、常见问答   (一)丢失护照后如何处理?   临时来印度经商或旅游的中国公民常常发生丢失护照的情况。根据印度《护照法》有关规定,在授权部门或人员查验护照时不能出示护照系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并处1万卢比以上5万卢比以下的罚金。因此,一旦丢失护照,应立即就近报警。然后凭印警方出具的护照报失单向中国驻印度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补发护照或旅行证。领取新护照或旅行证件后,应尽快去印度内政部和外国人管理处(FRRO)申请补办签证。申请补办签证时须携带并提供新护照或旅行证件、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的公函、印度警方出具的护照报失单和抵达印度的日期、航班、入境口岸等资料,最好还能提供已丢失护照和印度签证的复印件。   (二)延期签证如何办理?   在印度经商或旅行的中国公民必须持有有效的签证。如签证过期则属非法滞留。因此,如确需延长在印度的停留期,且理由充足,应尽量提前办理签证延期。办理签证延期应由印方接待单位或旅行社代为办理,一般先向印内政部提出申请,然后凭内政部的批准函到“外国人管理处”(FRRO)办理延期手续。一般情况下,旅游签证不能延期。   (三)被拘留、监禁、关押、逮捕后怎么办?   如果你因故在印度被拘留、监禁、关押或逮捕,你有权要求会见中国使、领馆官员,向其反映情况。如果你在被羁押、监禁或诉讼期间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中国使、领馆可协助向印有关方面提出交涉。中国使、领馆官员亦可协助向你的亲属通报你的情况并应你的要求,向你推荐律师、翻译,以帮助你进行诉讼。聘请律师、翻译的费用,以及法院罚款、保释金、遣返费等应由你自己支付。如果你没有支付能力,中国使、领馆可协助通知你的亲属将钱款汇来印度。 海关防疫   不要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印度。如果对自己携带的物品是否需申报没有把握,请走海关的红色通道。   一、海关要求   印度海关要求,随身携带现金如超过5000美金或等值外币,则需申报。如连同现钞一起超过1万美元或等值外汇,亦需申报。中国旅客可携带价值不超过4000卢比的礼品,外加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丝和1公升烈酒。   二、禁止物品   (一)进口。印度对活动物、牛肉及牛内脏、猪肉、活鱼、鸟蛋、纺织品、宝石、植物和种子、部分杀虫剂、药品及化学品、电子产品以及基因产品等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对原油、矿产品、食品等实行国营企业专营,如石油产品由国有石油公司进口,氮、磷、钾及复合化学肥料由矿物与金属贸易公司进口,维生素A类药品由国营贸易公司进口,油及种子由国营贸易公司与印度斯坦植物油公司进口,谷类由印度粮食公司进口等。印度禁止进口的商品包括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象牙、动物油脂类产品以及危险废品等。   (二)出口。为稳定物价、抑制通胀、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印度政府曾于2006年6月禁止食糖、小扁豆和小麦出口;2007年10月禁止小麦及其制粉出口;2008年3月禁止食用油出口;2008年4月禁止非巴斯玛蒂大米出口,并上调巴斯玛蒂大米最低出口价;2010年4月,禁止棉花产品及废棉出口;2010年12月,禁止洋葱出口;2011年2月,禁止奶粉及其衍生物酪蛋白的出口。   三、入境检疫   (一)入境。根据印度移民局规定,任何人(6个月以下婴儿除外)通过飞机或轮船抵达印度,若其无黄热病接种证明,且抵达前6天之内曾在疫区停留,或其所乘坐轮船30天内从疫区始发或经停且无按世界卫生组织所规定之程序进行防疫处理,需进行为期6天的防疫隔离。   (二)离境。印度政府对自印度离境乘客无体检、防疫要求。   (三)预防接种。印度海关对预防接种等防疫无要求。   四、检验检疫   (一)动物。印度农业部下属的畜牧、奶业与渔业局(DADF)负责动物检疫工作。凡进口商进口家禽、猪、羊肉、奶制品、蛋制品和动物源宠物饲料均须向该局申请动物检疫,并在获得相关检疫证书后方准进口。   (二)植物。印度农业部下属的植物保育与检疫局(DPPQS)负责植物检疫工作。进口植物及植物产品应在印度的边境口岸接受驻点植检人员检查,同时,进口商须出示产品原产国有关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   木质包装进境检疫要求规定:所有使用含植物材料的包装,包括干草、麦秆、木刨花、碎木片、锯屑、废木料、木托盘、垫木、木纤维、泥炭藓等,在出口到印度前均须由出口方政府按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或出口方政府规定的格式,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所有进口木质包装材料必须使用干热处理、溴甲烷熏蒸处理或化学渗透处理及其他国际标准认可的除害方法处理,并在植检证书上标明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