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入境注意事项


签证入境
比利时是申根签证协议国家,持有申根签证即可入境。签证的颁发主要取决于外国旅客到比利时或其他申根国家旅行的目的和逗留的时间,共分为A、C、D三类。 A类签证为过境签证,一般发给途经申根成员国前往申根之外地区的游客;C类签证为短期签证,持有者可在整个申根地区停留不超过90天,主要以短期访问、探亲、访友和旅游为目的;D类签证为长期停留签证,一般只适用于某一申根国家,持有者可在该国家工作、学习或与亲属团聚并长期居留。目的地为比利时的D类签证只能由比驻外使领馆颁发。
中国公民无论申办何种类型的签证均须向比驻华使领馆提供有效的旅行证件,如护照(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至少3个月),按要求填写签证申请表,并附两张相同的身份证件近照。
一、A类过境签证
适用于途经申根国家并且停留期不超过5天、访问或旅游目的地为申根以外国家的过境旅客。一般不能续签,且从比利时过境的签证只能由比驻外使领馆颁发。
申办时提供:
(一)访问(旅游)目的国颁发的有效入境签证;
(二)往返国际机票;
(三)视情还需提供在比利时停留期间的生活保证证明文件,如可在比使用的现金、支票、信用卡、担保证明等。
二、C类短期签证
适用于一次或多次入境申根国家探亲访友、学习、就医、实习等,停留期在6个月内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可在比利时以外的申根国家申请,在整个申根地区可自由停留。
申办短期签证一般需提前1-2个月,提供:
(一)证明旅行目的的文件(如邀请信)和停留期间的住房证明(如旅馆订单、私人住所);
(二)往返机票订单;
(三)最低数额为3万欧元的旅行保险;
(四)逗留期间足够的生活和返程资金证明;
(五)视情提供指纹等生理特征信息;
(六)如拟赴比就医须提供比医院或主治医生同意接诊的确认文件;
(七)如拟赴比短期实习须提供实习公司出具的注明实习目的的证明,证明应注明停留期限、是否有报酬、生活和住房费用是否由公司负担等情况。
资金证明可以是申请人的个人资金证明,也可以是担保人资金担保证明。个人资金证明可以是比利时认可的现金、支票、信用卡、工作合同、银行证明、公司注册单或职业证明等。担保人可以是比利时人,也可以是常驻比的外国人。担保范围包括外国旅客在比逗留期间的生活费用、返程费用和医疗费用。担保人应在住所所属的区政府办理担保手续(担保人不一定是邀请人)。经区政府认证的担保书原件连同以下材料须在取得认证后6个月内递交有关比驻外使领馆。
外交、公务护照的持有者不需提供资金证明。
三、长期签证
长期签证是D类签证,适用于在比停留期超过90天以上的外国人,此类签证只能通过比驻外使领馆申办。签证持有者在停留期内,可过境一个或几个申根国家;抵比3个月内须到比有关部门申办居留证,之后可凭居留证自由出入其他申根国家。
申请长期签证时,需提供:
(一)在比利时停留期内的经济来源(资金担保)证明文件;
(二)最低数额为3万欧元的旅行保险;
(三)比驻外使领馆指定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6个月内有效);
(四)近5年的无犯罪证明及其公证书(6个月内有效)。
此外,根据不同的入境目的,还需提交如下证明或文件:
1、长期学习
(1)比大学注册证明或高校全日制课程注册许可;
(2)经济担保。
2、长期实习
(1)实习公司出具的注明实习目的证明,证明应注明停留期限、是否有报酬、生活和住房费用是否由公司负担等情况。
(2)B型工作许可。
3、工作签证按工种分为普通雇员、自由职业者、企业高管、科研人员、投资者等,各工种所需材料可咨询比利时驻华使领馆。
4、结婚
由比相关部门颁发的结婚证明。
5、长期同居
(1)当事人双方的未婚证明和出生公证;
(2)双方持续保持关系的证据(信件、机票、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或居留证复印件;
(4)经比利时政府机构认证的同意同居者来比的担保书。
6、家庭团聚
比籍华人、在比有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的家人可以因亲属关系获得比居留证,包括配偶、有注册同居关系的伙伴、子女(有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限制为18岁以下,比籍华人可放宽至21岁以下)、父母
(1)比身份证件或居留证复印件;
(2)比有关部门民事官员出具的证明血缘或血统关系(如结婚证、出生证)的文件的公证书(6个月内有效);
(3)对于离异或前配偶死亡者,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公证书或前配偶死亡公证书;
(4)对于子女和父母,须提供证明存在责任的文件;
(5)对于父母,要提供该公民的医疗保险和有稳定、正常和足够生计来源的证明;
(6)对于未成年子女,须提供最后离华赴比之前得到父母(留在国内者)同意的文件。
家庭团聚签证持有者抵比后,市政当局会进行检查,合格后颁发居留卡。比籍华人的亲人可拿到有效期为5年的居留卡,在比有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的亲人可拿到有效期为1年的居留卡。但如发现申请时提交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或存在其他欺诈情况,上述居留卡会被撤销。
7、互惠生
互惠生项目是指年龄为18至26岁的外国青年被接纳到比利时家庭里,通过向该家庭提供简单家务劳动来换取食宿,以提高语言水平,了解比社会。该家庭必须申请雇主证,并为互惠生申请B类工作许可。
四、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1、上述签证申请所需材料为基本材料,比驻外使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材料。
2、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申请签证时可先提供机票订单,获得同意颁发签证时再出机票和旅行保险。
3、比驻外使领馆会要求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假期或不误课证明。
4、比签证审批程序较慢,应尽量提前递交申请。停留期不超过90天的短期签证,一般需提前1至2个月申请。签证申请一般由本人亲自到比在华签证申请中心递交,并口头说明旅行目的及旅行情况。
5、如申请遭拒,比驻华使领馆会告知申请人拒签的理由。
6、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如国籍相同,并已加注在大人的护照上,可与陪同旅行的父母、祖父母或监护人使用同一本护照。否则,应拥有个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未成年人单独与父母以外的人旅行,应拥有其父母或监护人签署的同意出行声明。该声明要经当地政府认证。如父母离异,儿童随其中一方旅行,需经另一方同意。
7、持普通一次入境申根签证只能一次出入申根国家。一旦进入申根国家区域,包括机场短期转机,离开后不能再返回。持多次出入境申根签证,可在有效期内多次入出申根国家,但停留时间在6个月内累计不能超过90天。
8、持有效签证抵比后,当事人须亲自前往住地所属市政府登记,做抵达声明并签署。持此声明最长可在比停留3个月,签证上标明停留期少于90天的除外。
9、在比使用的中文公证文书须附法文、荷兰文或英文译文,并经中国外交部和比驻华使领馆双重认证。香港、澳门行政区的文书根据有关双边协议可以免认证。
10、即使持有比驻华使领馆颁发的有效签证,比边检人员也有权拒绝签证持有人入境。
11、比不向中国公民颁发落地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