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入境注意事项


签证入境   1、签证   中国公民来澳,或通过澳过境前往第三国,通常应事先申请并办妥签证。   澳大利亚签证主要分为移民、访客、工作、学生及过境等类别。关于签证类别的介绍,请点击这里。   除在北京的驻华大使馆外,澳在上海、广州、成都和香港开设有总领事馆,并在北京、上海、广州开设了澳大利亚签证申请中心。如何递交签证申请,请点击这里(PDF)。澳签证申请中心只负责受理签证申请等具体事务,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何种签证由澳有关驻华使领馆决定。   根据澳政策,澳签证通常以电子签证方式,而非传统的签证贴纸(VisaLabel)方式发出。获得签证者将收到一份关于签证详细情况的电子邮件,申请人可自行保存或打印后携带。在入境澳大利亚时或在澳停留期间,澳有关部门通常不会要求外国人护照中必须有贴纸签证。但如果您从第三国过境或出境前来澳大利亚,请注意向当地主管机关核实是否要求您护照中贴有澳签证贴纸。如您想要贴纸签证,需填写相应表格并另外支付贴纸签证费用。   在办理登机手续时,承运航空公司职员将通过电子系统确认乘客是否持有有效签证。您也可自行登录网站(VEVO,VisaEntitlementVerification Online),免费查询本人签证的号码、种类、停留期、入境次数、签发日期、作废日期及其他注意事项。   由于签证号码与您的护照相关联,已在澳外国人如换发了新护照,应填写929表并就近递交给移民局办事处,以确保您的信息得到及时更新。   自2014年2月12日起澳将向中国商务访客颁发3年多次入境签证。该多次签证系针对访客签证(600类别)中的商务访客子类签证,有效期为3年,签证持有人可多次入境澳,每次允许在澳停留不超过3个月。   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因旅行、商务等事由需短期访问澳者,可以持有效期至少6个月护照在线申请并延期访客签证(600类别)。   中国大陆居民如途经澳(包括不出机场)前往第三国需注意办妥过境签证(免收签证费)。持过境签证者可从中转机场入境(通过移民检查口,并被允许在澳境内停留不超过72小时。   2、入出境   入境时应向移民官员出示您的护照、签证和入境卡(Incoming Passenger Card-IPC)。请点击这里,查看入境卡(中文PDF)式样。   移民官员通常会向您询问一些简单的问题,如“来澳的目的”、“计划停留多久”等,请如实回答问询。如果您不懂英文,,必要时可要求提供中文翻译服务。   除非您主动要求,在离澳出境时,移民官员通常不会在护照上加盖出境章。   如有需要,在填写1359表格(PDF)后,你可以向各地移民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本人的“国际旅行记录(International Movement Records)”。   请点击浏览《中国公民旅居澳大利亚手册》(2014版)(PDF电子书)。    特别提示   ※ 网上流传的“赴澳免签3月”消息不实。中澳之间未就双边人员往来免签达成协议,两国往来人员目前仍需按对方要求申请并办理签证。   ※ 申请澳签证应以官方信息为准,切勿相信网络或他人传言,以免上当受骗。了解澳签证的最新信息,请访问澳移民与边境保护部网站、驻华使馆网站及澳签证申请中心网站。   ※ 建议持电子签证者自行打印并携带澳驻华使领馆发出的有关签证信函备用。   ※ 如事先已经过澳批准,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的中国公民,可凭有效护照和APEC卡免签入境澳。   ※ 来澳前及在澳期间,请留意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如需延期停留,请注意及时办理签证延期等手续,确保在澳停、居留合法。   ※ 澳移民主管部门一直向查询记录者出具盖有印章的“国际旅行记录”证明。自2014年2月10起,澳移民与边境保护部调整国际旅行记录的签发方式。该部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提出查询的当事人发送其本人的电子版国际旅行记录证明。打印或电子版的证明都将不再加盖移民与边境保护部印章。电子版证明将通过电子信箱以PDF格式附件方式发出。    警示案例   ◆ 2013年,有报道称,当局在悉尼非法移民羁留中心的在建工地上查出包括2名中国公民在内的4名工人是非法移民。其中1名中国公民所持签证限制不得打工。   ◆ 2013年,有中国留学生因签证过期,在临近毕业时不得不离开澳大利亚,导致学业受阻,推迟一年毕业。 海关防疫   1、海关规定   请注意,澳免税政策不同于其他国家。多数个人物品,如随身行李携带的服装、鞋袜以及用于个人卫生和美容的产品(皮草和香精除外)大多可享受免税优惠。入境前,请仔细阅读入境卡(IPC)内容并如实填报。在不能确定所携物品是否需要申报时,请咨询航空公司乘务人员或最好选择申报。   (1)澳海关主要限制如下:   ●现金。如携带1万元(含)以上的澳元及等值外币,必须申报。如携带本票、旅行支票、个人支票、汇票,还须按要求填写可转让证券表(BNI)并如实申报。   ● 烟酒。18岁以上旅客允许免税带入的酒类不得超过2.25升,免税带入的香烟、雪茄或其他烟草制品不得超过50支或50克。超出限额部分将被征收关税或被收缴。   ● 药品。下列药品须申报:   对行为举止或幻觉可能产生影响的兴奋类药品,如荷尔蒙类药品、脱氢表雄酮及所有类固醇类药品。   可能被误用、滥用而致依赖性药品,如类固醇、麻醉镇痛药等。   传统药品如含有对动植物有害成份,亦须申报。用量在3个月内的处方药通常无需申报,但建议携带英文处方和说明您需要服用有关药物的医生证明。   (2)禁止下列物品入境:   ● 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安非他命等毒品。拥有、使用或贩卖非法药物可能被判重刑和高额罚款。   ● 禁止盗版和色情制品。携带盗版和色情制品均属违禁。持有未成年人色情物品系严重刑事犯罪,最高可被判处10年监禁和27.5万澳元罚款。   在机场行李区或海关区可能遇到检疫犬对行李或您本人进行“嗅检”的情况,请勿紧张并给予配合,如实回答海关人员的问询,并在被要求时开箱配合检查。   在机场、海港的海关和边境控制区内禁止使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或其他摄录设备。   最新详情,请登陆澳海关网站,或了解入境旅客申报要求,或出境旅客申报要求,或查阅中文版《旅客指南》(PDF)。   外国游客离境前30天内在当地购物,如单张发票超过300澳元,出境时可在机场内的TRS(Tourist Refund Scheme)柜台申请办理退税。   特别提示   ※ 切勿携带海关明文规定的违禁物品入境。不要为他人,特别是陌生人携带物品,尤其是不知情的物品。   ※ 澳大利亚量对涉毒犯罪处罚十分严厉,除《海关法》有规定外,对制造、拥有、贩卖、吸食毒品各州还有专门的法规。犯罪分子通常以“来钱快”为由欺骗学生代为领取藏有毒品的包裹。慎为他人代领、代收包裹,在对方以酬劳为谢时尤要小心。   ※ 在旅行途中务必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勿将其置于无人看守状态,以防被人恶意利用。   ※ 少数处方药物(如新康泰克)含有麻黄碱等有毒成分,限制入境。如确因本人治疗需要,请注意适量(不超过3个月的用量),并携带中英文处方及医生证明。   警示案例   ◆ 据报道,2012年7月,某贩毒团伙从中国大量走私非处方药新康泰克感冒胶囊,通过货物或国际邮件系统将药物运送到澳制毒,数名中国留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收送包裹而牵涉其中。   ◆ 2013年5月,一名中国公民来澳旅游时,在布里斯班国际机场被查出随身行李箱中发现违禁物品安非他命510余克,随即被机场联邦警察拘押并移送审判。   ◆ 2013年7月,一名中国游客因未申报自行携带的几条香烟而被拘留7天并被从重罚款。   ◆ 2013年,驻悉尼总领馆共处理10起代人领取涉毒邮包、贩运毒品入境等领事保护案件,涉及内地居民3人,香港居民10人。如:2013年3月,一名中国公民在新州受网友委托从邮局领取包裹时,被查出包裹中有大量含麻黄碱成分的药品,随即被澳海关官员逮捕并起诉。   ◆ 2014年1月,一名中国香港公民因携带大额现金离境未申报,在珀斯机场被警方扣留。   2、检验检疫   澳远离其他大陆,自然条件独特。法律授权澳政府阻止疾病或其他可能对澳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   (1)下列物品须申报:   ● 食品(如生、熟食品及调料等);   ● 动物制品(如羽毛、骨、角、象牙制品等);   ● 植物制品(如木雕、草编制品等)。   (2)严禁下列物品入境:   ● 乳制品、蛋及蛋制品(如月饼,但儿童偕行可携带配方奶粉);   ● 非罐装的肉类制品(如腊肉、香肠、肉松及宠物食物等);   ● 活的动物(哺乳动物、飞禽、昆虫等);   ● 活的植物(如盆景等);   ● 含有被保护动物成份的传统药物(如鹿茸制品等);   ● 各类种子;   ● 新鲜或冷冻的各类水果、蔬菜。   提取行李后,海关官员会查验入境卡(IPC),并询问是否有申报物品。如其要求,应予配合并请将行李放到专门设备上检验或接受开箱检查。   3、卫生防疫   根据签证种类和停留时间长短及在澳的事由,您可能被要求在申请签证前接受体检。   在可能影响公众健康的疾病传播期间,外国人抵澳时可能被要求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包括化验、观察等。请注意访问世界卫生组织网站,该网站提供澳大利亚国别卫生信息(中文)。   更多关于对外国人健康要求的信息,请点击这里。请点击这里,了解更多关于海关和检疫的信息。   特别提示   ※ 遵守澳动植物检验规定,请点击访问澳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网站,了解关于动植物检验的最新信息(中文)。   ※ 勿携带当局明文规定禁止入境物品。建议不要携带食品、动植物产品入境。如确需携带,请注意如实申报,并配合检查、处理。不按规定申报而带入违禁物品的,可能被罚款甚至被起诉。   ※ 违规带入含有蛋、肉馅的月饼入境,违者将被处以220至6万澳元的罚款,甚至10年监禁。请勿向在澳的亲友寄送或自行携带月饼入境。   警示案例   ◆ 有报道称,2006年,一名留学生因试图携带400克牛肉干和800克鸡肉肠入澳而被判罚一万澳元。